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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5-05-11
劳社鉴发[200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加强对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扩大考试规模,保证考试质量,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称部中心)《进一步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劳社鉴字[2004]18号)的要求,现就加强考试站评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对进一步增强全国计算机高新考试的社会影响,推广先进的考试技术,打造OSTA证书质量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评估,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考试站各项基础工作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评估搭建工作经验交流平台,取长补短,平衡发展,实现高新考试内容、技术与时俱进,质量名优,规模扩大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高新考试办公室负责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称省中心)要加强对本地区评估工作的领导,委派专人组织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评估小组,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施本地区的评估工作。

    三、评估内容

    (一)是否具有相应考试规模和考试技术的硬件环境。

    (二)能否严格执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有关规定及考试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开展考试模块的师资与考评员队伍状况。

    (四)每年培训人数及考试人数变化有无明显增加。

    (五)是否采取先进的计算机考务管理。

    (六)成绩评定误判率以及是否使用智能化考试技术手段。

    (七)考试数据汇总上报,考试分析报告,证书颁发是否及时,以及考生查询服务的情况。

    (八)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宣传推动的情况以及考生对考试站的评价。

    四、评估方法

    (一)采用自评、复评与全国性重点评估相结合。考试站每年都要开展自评一次,写出自评报告,上报省中心。省中心评估小组组织对本地区考试站的复评,及时向高新考试办公室提交复评报告,高新考试办公室根据各地评估报告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地区考试站抽样检查,并将全国评估总结报告上报部鉴定中心。由部鉴定中心公布全国评估结果。

    (二)评估工作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各地要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评估报告对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办法、措施和积极的建议。在评估过程中要客观求实,认真总结,解决问题,交流经验,通过推广典型经验带动本。

    (三)评估工作与宣传高新技术考试相结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积极地向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宣传,评估小组也要吸收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争取政策等方面支持。利用媒体宣传高新考试内容和技术的岗位实用性和科学先进性等特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度。

    五、建立表彰奖励与退出机制

    (一)各省中心根据评估结果,推选1至3个优秀的考试站,经高新考试办公室审查后,由部中心予以通报表扬奖励,并授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优秀考试站》的标牌及证书。

    (二)对于评估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考试站,由省中心提出限期整顿,限期整顿仍不符合要求者由省中心撤消其考试站资格,并报高新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部鉴定中心对开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工作优异并成效显著的省中心予以通报表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来源: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5-05-11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