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职鉴函[2008]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全国(全省)统一考试直属报名培训机构,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陕财办综[2007]88号)规定,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研究决定,全国统一考试和高新技术考试转帐缴款启用银行新帐户,从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起,须将交付的考试费汇入新账户,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开户名: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账 号:3700162409200107354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